惠市规建函〔2018〕297号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8/2/13 19:38:54 点击总数: 分类:政府部门文件通知各县、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》(粤建电发【2018】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,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地区、本行业各级各类企业,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,夯实安全生产基础。
附件: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
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
责任的通知
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2018年2月13日